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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七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68

反映情况:

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大韦庄村栗树庄西组,在村西边的可耕地里有1个非法山羊养殖场,占用耕地,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源,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大韦庄村位于驿城区胡庙乡中部,胡臧公路西1公里处,辖区12个自然村4340口人,栗树庄西组位于大韦庄西部,紧临山区。

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大韦庄村栗树庄西组,村西边的可耕地里面有1个非法山羊养殖场,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源,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此件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七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71的交办单反映的第一个问题一致。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山羊养殖场,位于胡庙乡大韦庄村栗树张(不是栗树庄)西组西侧约200米处,是该村村民张建国兴办,始建于2013年3月,占地约600平方米(包括住宅),其住宅后建一个羊舍,圈舍面积140平方米(与其侄子张新年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71两家养殖户共建280平方米,每家140平方米),现存栏山羊60余只,饲养方式采取地上高位栅床饲养(竹笆搭架)和半放牧半饲舍。白天在附近山坡上放养,只有夜晚和雨雪天在圈舍内饲养。圈舍内的粪便如不及时清运还田,易形成异味。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反映“占用耕地”问题。驿城区国土局调查出具了地类证明,证明该养羊场位于大韦庄村栗树庄,占地面积1.735亩,其中占林地面积0.684亩,占建设用地面积1.051亩。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驿城区畜牧局监管,并要求该养殖户建储粪场15平方米、沉淀池10立方米,2018年7月5日前建设完毕,同时搞好场区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

2.驿城区国土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705/4828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