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一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一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83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大刘村张西队村霸以张红勇(水屯镇政协代表,大刘村党支委委员)、张山民(张红勇叔叔)、张胜利(张红勇堂哥)为首的家族村霸长期在禁养区开办养殖场污染环境,欺压百姓、抢占土地、阻碍公务、毁坏和伪造国家公文、骗取20万元中央补贴资金及保护伞腐败等问题。张山民和张红勇的“永晟种猪场”建在禁养区,占用的是基本农田近10亩,设置暗渠将粪便污水直接排入北侧40米与练江河主河道相连的沟内。多年来,镇政府和区环保局一而再再而三的“漏查”,在2017年10月省环保厅介入下发搬迁通知后,环保局为应付上级检查和掩盖自己的行为,偷造假的2017年6月“责令张山民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举报人的信访登记中伪造“已满意”的结论。直到2018年2月省环保厅和省畜牧厅一再介入,该猪场的猪才移走。2018年3月张山民被驻马店市“扫黑除恶”专案组刑拘,政法委向环保局要求提供“协查”时环保局仍包庇隐瞒。在市国土局已认定猪场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情况下,镇政府一再用“国家鼓励养殖、办有工商执照”的借口掩盖自己的渎职。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永晟种猪场”法人张红勇于2017年9月变更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张昕养殖场,位于水屯镇大刘村张西组。该场有两家养殖户(张三民、张昕),共用一个营业执照,法人张昕,目前生猪已销售搬迁完毕。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省环保厅曾两次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完结。

该场2008年12月建成,张红勇2009年开始养殖,经畜牧、财政和发改监理认证、验收合格、财政评审后,给予该场扶持资金20万元。反映毁坏和伪造国家公文、骗取20万元中央补贴资金不属实。

2017年9月区环保局汇同水屯镇政府及养殖场进行现场测量,该场北距村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井约420米,在政府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反映问题属实。

2018年1月经区国土局实地勘察测量,该场实际场区总面积7.75亩,其中养殖区占设施农用地6.36亩,化粪池、堆粪区占基本农田0.5亩(已拆除),仓库占集体建设用地0.89亩。反映占用0.5亩基本农田属实。

2018年4月水屯镇对信访人下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信访人让其二儿子代为签字,本人按的手印。反映在举报人的信访登记中伪造已满意结论不属实。

2017年6月因该场在禁养区,区环保局对张三民下达《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依法关闭或搬迁。2018年3月区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场生猪已清理完毕,并贴封条。

处理及整改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张昕养殖场于2018年3月1日生猪已销售、搬迁完毕,占用0.5亩基本农田的化粪池、堆粪区已拆除。

问责情况:2018年3月张三民、张红勇、张胜利被驻马店市“扫黑除恶”专案组刑拘,目前还在刑拘中。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709/4833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