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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收回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公告

 关于依法收回秦相大道蔡都大道西大街龙祥路围合区域

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已下文依法收回秦相大道蔡都大道西大街龙祥路围合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对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补偿。

收回范围:该项目位于龙祥路西侧、西大街南侧,面积为6901.04平方米(折合10.35亩),四至:东至西关民居,南至西关民居,西至罗建伟,北至沟。

收回依据:《关于依法收回秦相大道蔡都大道西大街龙祥路围合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城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上政土[2018]60号)。

涉及以上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同意,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补偿后办理注销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如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蔡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

联系人:葛长虹 张伟政 周军伟

联系电话:6926956

上蔡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725/4860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