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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执行维护农民工权益
刘晓玉
今年5月,农民工周某高兴地到确山县人民法院领取了执行款。
王某在承包工程时拖欠农民工周某工资3300元,经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等不到王某支付工钱的周某只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王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王某银行存款时发现其名下存款仅1000多元。申请执行人周某告诉执行法官,王某在某铁路局上班,应该有工资。5月11日,执行法官到王某存款开户行调取其近3个月的打款记录,敏锐地发现王某所在单位一般都是在每月的18日、19日或20日这几天发工资,王某每个月工资4000多元。
为防打草惊蛇,执行法官5月11日未冻结王某工资账户,在一周后的5月18日、19日连续查控王某名下工资。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20日,执行法官第三次查控王某工资时,其账户刚打入4000多元工资,执行法官遂赶赴银行及时划拨,并通知周某领款,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821/4905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