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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常态化” 推进以案促改向纵深发展

 驿城区委书记 贾迎战

开展以案促改是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标本兼治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驿城区委扛稳抓牢主体责任,深化推进以案促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体工作中,重点做到“五个常态化”:

一是惩治腐败常态化。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方针,坚持打防并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决不能以“防腐”代替“反腐”,以不能腐、不想腐代替不敢腐。

二是筛选典型常态化。时间上,对各自辖区内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只要是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都作为典型案件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做到即查即促、即行即改。内容上,只要是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发生的违纪问题,都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重点上,突出筛选脱贫攻坚、涉黑涉恶方面的案件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案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件。

三是教育警示常态化。一要以身边案例警示。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警示教育。二要以“现身说法”现场警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震撼、触及灵魂。三要以案例教材经常警示。深入学习典型案例汇编,传达典型案例通报,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四是剖析整改常态化。一要坚持带头整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亲自部署、跟进督促、统筹协调,推动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整改。二要坚持分类整改。对属于个性问题的,做到立行立改、立改立效;对属于普遍性突出问题的,开展专项整治,制订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实效。三要坚持开门整改。注重听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整个剖析整改过程中,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

五是建章立制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一项动态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必须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稳扎稳打。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查摆剖析的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革新。围绕授权、用权等环节,科学设计,规范设置,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也只能是挂在墙上的一张纸,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所以,必须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829/4918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