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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县区进行处罚的通报

 为切实打好打赢2018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攻坚办按照《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暨奖惩办法》,依据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对我市8县4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排名,并印发了《2018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通报》。

根据市领导关于蓝天碧水净土百日攻坚期间对空气质量周排名靠后县区予以经济处罚和公开通报的有关要求,对已连续三周排名靠后的遂平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每周各处罚50万元,分别共计150万元;对已连续两周排名靠后的西平县,每周处罚50万元,共计100万元;对最近一周排名靠后的正阳县处罚50万元。以上款项,由市财政局直接予以扣减。

望各县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蓝天碧水净土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特此通报

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901/4924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