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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举行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仪式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程新青 王燕)8月30日上午,泌阳县检察院与县法院联手针对拖欠农联社贷款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开展新举措,县检察院检察长田冬松正式向县法院院长黄依群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向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长期不还的老赖们“开刀”。泌阳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万兵、县人大副主任李其钊、县政协副主席吴健,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界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县检察院中层以上干警共150余人参加了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仪式。

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是泌阳县的龙头金融企业,在泌阳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涉及的达1.2亿余元的已生效判决不能得到执行,已严重影响了金融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泌阳经济发展、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加大金融案件执行监督力度,依法支持人民法院,重点审查执行金融案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违法干预执行的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犯罪,是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近年来,泌阳县法院按照最高法和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着力破解执行难,先后开展了“百日执行风暴”、“春雷行动”、“夏日雷霆”、“冬日利剑”、“麦收风暴”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赞誉。但在金融案件领域,执行难和“法律白条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需要司法机关联手共同发力。

泌阳县检察院审查查明,阮某某等一百余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拖欠泌阳县农村信用社本金及利息共计一亿多元,1999年至2012年共积压执行案件65件500余万元,2013年至2017年共积压执行案件84件8900余万元,2018年1月申请执行案件2件300余万元,不少案件迄今未执结。

为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泌阳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大局,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泌阳县人民法院发出了如下检察建议,一是针对信用担保案件长期未执结的,要求当事人说明未履行的原因,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对满足加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加入黑名单;二是针对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划扣工资,不能划扣的要求限期说明不能履行的原因,根据情况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察委处理;三是对有抵押担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予以执行;四是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仪式,特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参加,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强化了检察建议送达的仪式感和刚性,引起了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提升了司法公信力。通过公开送达,释法说理,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权威,寻求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901/4925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