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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异地扣押涉案车辆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张敏

本报讯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在漯河成功扣押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的3辆涉案轿车。

2014年,申请人李某向被执行人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钢材。经结算,李某欠该公司货款100余万元。为了得到货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伙同员工王某等人采取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手段,限制申请人李某人身自由,并扣押李某及其亲属的3辆轿车。

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其一年六个月徒刑(主犯张某在逃)。后申请人李某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及张某返还车辆。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判决,经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然而,涉案车辆被藏匿一直没有下落。8月27日,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沟通,该公司同意交出车辆。当天,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漯河,将3辆轿车从一车辆修理厂带回。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906/4933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