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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浅析
民生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姚达千
当前,洗钱的黑手已经伸向了保险领域,保险机构反洗钱风险意识、内控机制、组织管理、业务等各方面存在着一定隐患,反洗钱工作一直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就洗钱风险、现实状况谈几点拙见。
洗钱风险,犯罪分子利用保险机构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披上合法外衣的行为。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即利用投保退费洗钱、利用地下保单洗钱及利用中介结构洗钱,不法分子利用保险中介发票套取手续费或截留保费形成账外账,用于抹去私利或向非法代理机构支付退费的行为。
现实风险。从现实来看,保险洗钱已浮出水面,并逐步向保险机构渗透。金融机构具有防止洗钱、杜绝不法资金源头的法律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中就金融机构应履行的义务也进行了明确,结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履行反洗钱基本义务大致分为以下几点: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设立反洗钱岗,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时需满足规定要求;身份信息核实;建立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风险识别。根据客户的身份、账户、业务等特征与洗钱的关联性,确定客户识别点,根据犯罪趋势、典型案例、常见可疑交易类型及其识别点等,确定资金监测识别点,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对反洗钱相关内部控制等制度,进行整体评估。此外,应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根据评估、监测结果,酌情制定并完善管理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为了开展更加有效的反洗钱工作,对今年的反洗钱工作又做了如下要求: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工作,把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组织有关反洗钱工作的业务培训,交流和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重视和规范反洗钱检查工作;以多种形式的内外宣传活动营造反洗钱氛围。
责任编辑:dr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912/4942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