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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396—2916515。
2.突出抓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915/494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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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396—2916515。
2.突出抓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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