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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本报讯 (记者 宋 玉)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帮助因车祸死亡的魏某家属申请司法救助。

魏某驾驶电动车与魏某华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魏某死亡。经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魏某华赔偿魏某的妻子孙某各项损失共计238348.08元。

该院法官在执行时查明,魏某华靠打工和种地的微薄收入支持孩子上学及赡养老人,生活较为困难,这导致执行陷入僵局。该院认为此案不具备执行条件,同时因孙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遂积极帮助孙某申请了司法救助。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921/495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