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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暗藏“黄牛”套路

 2018年9月19日,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原主任闵银龙与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陈春荣因涉嫌保险诈骗罪等,被上海市青浦警方刑事拘留。闵银龙退休多年,此前一直担任该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作为该机构的负责人,闵银龙是司法鉴定领域的权威专家,累计鉴定3万余例。闵银龙“出事”,让司法鉴定背后的乱象再次被聚焦。

“买断”理赔

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反诈中心有关人员介绍,配合取证工作主要涉及一些保险案件的卷宗和数据,“华政的业务就包括车险人伤的鉴定”。华政司鉴中心“牌子比较硬”,鉴定业务量也比较大,占了很大的市场份额,问题鉴定也较为突出。在成立的30多年里,华政累计为司法机关提供了6万余案件的司法鉴定,采信率高达99.9%。

上海有关部门对外披露了多起鉴定机构和“黄牛”勾连,虚报夸大伤情等级,骗取保险理赔金的案例。

2015年6月,当地居民黄某因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到该律师事务所洽谈代理理赔事宜。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明知黄某在事故前就存在耳聋的情况,还让黄某将耳聋的原因归结为此次事故。

该律所相关人员找到了上海锦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的朱龙福做司法鉴定。朱龙福此前曾在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他通过关系,弄到了一张虚假的司法意见鉴定书。该律所和黄某从保险公司共拿到了86万元的理赔款。在分给黄某29万元后,其余57万元落入隆祥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的腰包。

2016年6月,他们又花15万元“买断”了顾某的伤情理赔,将其伤残等级夸大虚报为6级伤残,共获保险理赔款52万余元。刨去15万元“买断费”,37万元再次落入相关人员囊中。

 “黄牛”套路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直是司法“黄牛”最为活跃的领域。上海地区的“人伤黄牛”最早出现在2005年前后,此后开始转向职业化发展,并形成交通事故人伤案件造假一条龙服务模式。

此类“黄牛”常常有“顺风耳”。他们往往能第一时间得到人伤事故消息,通过获得伤者信任成为“代理人”,买断理赔,掌握到伤者病史等资料,并设法阻止伤者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在伤残鉴定上做文章,是“黄牛”获利的主要方式。目前,上海一般的交通事故中,对于伤残当事人最高保险赔付额是136万元,平均每个伤残等级13.6万元,每增加一个伤残等级,黄牛可多获得13.6万元的赔付。“黄牛”与熟悉的鉴定机构勾连,做虚假鉴定,夸大伤残等级,向保险公司索取巨额赔偿。

上海本地律师朱言超曾在一份建议中,建言严控司法鉴定的委托来源。目前,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分为三类:当事人自行委托、交警队委托和法院委托。朱言超认为,当事人可以凭借交警队的委托材料,按照其上列明的鉴定机构任意选择一家,这就给“黄牛”很大的空间。

伤残鉴定比较容易出事,猫腻不是出在公安、法院的定性和量刑上,而是在鉴定方面,“就是因为鉴定等级可以提高或降低”。朱言超说。

“社会化”隐忧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结束了法院“自审自鉴”、检察院“自诉自鉴”的局面,推行司法鉴定社会化改革,此后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数量快速增长。

“社会化”部分解决了司法鉴定机构的独立性问题,但司法鉴定“市场化”也带来诸多待解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汤维建认为,由于司法鉴定领域管理体制的缺失,过度的市场化、趋利化发展,虚假鉴定、矛盾鉴定等层出不穷,鉴定成为滋生腐败、司法掮客的温床。此外,以法医类为代表的鉴定人门槛偏低。通过80个学时的培训,临床医生就可以转为法医类鉴定人。

各司法鉴定机构收费不统一,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中的精神伤残评定而言,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收费在3500元左右,华东政法大学、枫林司法鉴定公司在5000元左右。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胥大伟/文)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1126/5046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