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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受刑罚 社区矫正促新生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张凯)“张所长,谢谢您对我的一年来的教育和帮助,我已经彻底对我的行为有了清楚的认识,我回到社会上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好工作,我会经常和您联系的。”这是近日平舆县老王岗乡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时说的一番话,这些话不但是对老王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承诺,更是对自己未来的展望。
家住老王岗乡某村委的王某,2017年因为故意伤害犯罪,被平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王某到司法所进行矫正宣告时就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不满和抵触,“我的事情不是结束了,法院也没有让我坐进去,为什么回到家了还要来司法所,我现在已经够冤的了,我为什么还不能离开平舆外出务工,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进去坐8个月出来呢。”
鉴于王某的情况,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谈话,带领王某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让王某明确自己罪犯身份,帮助其认识到社区矫正、获得相对自由的感恩、制定了符合王某改造的矫正方案。王某逐渐认清了现实,但是王某过去经常在外地务工,突然不能随意离开平舆境内,家里的经济收入减少,他接受矫正的积极性不高,了解到他的实际情况后,司法所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社区矫正中心汇报,鼓励王某到就近的乡编藤厂或县户外公司就业。有了工作和收入后,王某的改造情绪明显好转,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不但自己认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同时也协助司法所对新入矫人员进行教育和现身说法。
平舆县老王岗司法所始终坚持教育为本,用心对待社区服刑人员,认真落实监管教育治本安全观,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克服困难,积极改造,为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xhc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1224/50909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