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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食药监分局加强冷冻食品安全监管
本报讯 (通讯员 康广群)为确保辖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日前,开发区食药监分局对辖区6个大型冷库开办者及50余户冷库经营者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会上,该局要求冷库经营者一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进货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得经营来源不明、无中文标签、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品。二是必须建立进出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销售日期、销售者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三是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四是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应当查验并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五是在日常运营中,冷冻肉品应该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出库,确保冷冻肉品质量安全。六是加强自查,发现来源不明、无中文标签、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品必须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以严谨的态度对消费者健康负责,诚实守信经营。
约谈结束后,冷库经营者表示,针对约谈内容逐条对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将认真进行整改,确保经营冷冻食品符合要求,接受职能部门监管,保证春节期间冷冻肉经营质量和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dr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117/5125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