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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社军院长所作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226/5178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