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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交警两小时破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张文明)交通肇事致人受伤后,本应及时抢救伤者,保障伤者生命安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但有些人却心存侥幸,不顾伤者生命安全“一逃了之”,妄图逃避法律责任。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3月2日21时14分许,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万冢镇街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有人受伤严重”。
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朱留勇、事故中队长张海坤、事故分管领导张海生等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勘察事故现场,寻找目击证人。
经初步勘察:伤者是一名男性行人,40岁左右,办案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已无生命体征;事故现场散落有大量白色肇事车辆遗落碎片。据事故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车是一辆白色越野车,撞人后由北向南逃窜。但由于事故发生在夜晚,目击者未能看清肇事车辆牌号和车辆型号。
案情重大,张海生等人立即将事故案情向交警大队负责人王建平作了简要汇报。王建平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要求事故中队就地成立专案组,寻线追踪,连夜破案。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沿肇事车辆逃跑方向一路追踪,经过细致的勘察走访,专案组民警最终在万冢镇街南头东侧田地中的一条小路上发现一辆豫QW55**小型普通客车与肇事车辆相符,肇事嫌疑人已弃车逃离。专案组民警随即赶往车主刘某家中调查。
来到车主家中后,专案组民警发现车主刘某并未在家,办案组民警于是耐心的向车主家人讲法律、讲政策,希望肇事嫌疑人能投案自首,在专案组民警的耐心劝说和感召下,其家人积极配合民警劝说肇事嫌疑人投案自首。最终,刘某于同日23时50分许到平舆县公安局万冢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详细比对,确认刘某正是肇事司机)。经检测:刘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交代:当晚9点多,其酒后驾驶豫QW55**小型普通客车沿Y004乡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万冢镇北头好又多超市附近时,因道路漆黑,又因酒后视线模糊,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未能看清前方行人,致使受害人贺某被撞身亡。
目前,刘某已被平舆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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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305/51899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