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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228名农民追回56万元卖粮款

法院出手不含糊

为228名农民追回56万元卖粮款

执行法官:坚决打赢这场执行仗

□全媒体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于游 王昆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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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9日,还未到上班时间,200多名农民就已排队等候在新蔡县人民法院门口,今天他们将领取执行法官为他们追回的第一笔款。“3年了,钱虽然没有全部追回来,但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申请人李新某感激地说。

“我们家是低保户,目前看病正需要钱,从法院领回的这5000元钱对我们来说,就是救命钱。”贫困户王金某说。听着一句句肺腑之言,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赵彧暗下决心,一定要帮他们追回余下的款项,因为这是申请人的血汗钱。

粮食收后打白条

案件要追溯到2013年,被执行人巩某良和王某红系夫妻关系,巩某山系其儿子,其全家均在孙召乡巩庄开办粮食收购站,收购附近农民小麦、玉米等农产品。自2013年起,3名被执行人收购的粮食大部分是打欠条,截至起诉时3名被执行人共欠228名申请人320多万元。后申请人多次追要,被执行人均以种种借口不予偿还。

常俊某、马国某等228人遂将巩某良、王某红、巩某山起诉至法院。新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6年8月3日作出判决,判令巩某良、王某红、巩某山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228名原告欠款3255018元。

老赖外出下落不明

判决生效后,因巩某良、王某红、巩某山拒不履行判决,常俊某、马国某等228人于2016年11月3日向新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3名被执行人的家庭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3名被执行人已经下落不明。家中的房屋属于农村自建房屋,无法进行变现。执行人员遂向被执行人巩某良、王某红、巩某山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考虑到该案牵扯人数众多,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没有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若处置不当势必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执行人员收到案件后,开始对该案进行认真分析,被执行人将粮食转卖后数百万的财产不可能一下子挥霍完,钱款应该有去向,便将注意力转移到3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上。

经过对3名被执行人十几家银行数十个账户数次查询,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巩某山在北京一家银行账户数据异常,执行人员遂第一时间赶赴北京,将被执行人巩某山该银行账户近几年的交易明细进行查询。经过分析,认定被执行人巩某山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坚决打赢这场仗

执行人员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交由新蔡县公安局,新蔡县公安局立案后,开始对被执行人巩某山网上通缉,并于2018年在郑州将其抓获。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执行人巩某山亲属积极为其筹措了56万元资金。根据巩某山交代,3人所收粮食款大部分被其父巩某良卷走,并在外面有了新的家庭。目前,执行人巩某良仍被网上通缉。

早一天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便能使他们早一天看到希望,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56万元执行款经过执行人员的认真核算,已按比例发放到了申请人手中。执行人员表示,后续的执行工作虽然艰巨,但看到一双双期待的眼睛,听到一句句感激的话语,他们一定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321/5210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