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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市场监管局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通讯员 王俊青

  本报讯 日前, 为全面落实 “四个最严” , 严厉打击执业药师 “挂证” 行为, 按照国家、 省、 市局文件精神, 上蔡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充分认识执业药师 “挂证” 的危害,本着对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 在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业药师 “挂证” 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为期6个月, 分3个阶段进行: 一是4月30日前所有的零售企业对照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 不凭处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于 4 月25日前报送县局药品股。二是各基层所对辖区内所有零售企业逐一检查。执业药师在岗的, 要留存其本人签名与经营记录进行比对; 发现异常的, 要尽到提示义务, 告知其 “挂证” 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检查时执业药师是否在岗进行记录, 监管人员、 药店的实际经营者都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并加盖企业印章 (对无正当理由, 已经停止经营9个月以上的, 通知持证人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 。对查实 “挂证” 的,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 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 分别依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管理法》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等进行查处; 对 “挂证” 的执业药师, 要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程序报请市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三是县局将于4月中旬对各乡镇药店进行检查, 县局主要领导带队参与整治工作全过程, 并对整治开展情况抽查、 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 弄虚作假, 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相关责任人员, 将交执纪部门依纪、 依规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411/5238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