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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开始了

市直各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医疗[2015]7号)规定,为了解决参保重症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经研究决定,市直2019年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于2019年4月22日开始。凡符合下列病种的,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近期病历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于2019年4月22至4月30日之间到市医疗保险处二楼大厅申报。

1.慢性肾功能衰竭2.异体器官移植

3.恶性肿瘤4.糖尿病并发症

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6.心衰

7.支架植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或冠脉搭桥术后

8.高血压合并症9.帕金森病

10.阻塞性肺气肿11.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肝硬化(失代偿期)

14.结核病15.精神分裂症

16.类风湿关节炎17.强直性脊柱炎

18.系统性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性狼疮,硬皮病)

19.股骨头坏死20.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21.双向情感障碍22.血友病

23.偏执性精神障碍24.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25.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26.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咨询电话:2880383

市医疗保险处

 2019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417/5247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