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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一恶势力犯罪组织被打掉 首犯被判8年刑

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近日,记者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获悉,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王某某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纠集被告人刘某某、苗某等人组建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安排刘某某负责学校里的事,苗某负责社会上的事,并在平舆县某高中扶植“扛把子”代某某等人在社会和学生中发展成员扩充势力。

该院审理认为,王某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重要成员基本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多次作案犯罪,对平舆县社会治安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具有严重危害性。

最终,该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八年,苗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528/5308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