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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打掉一犯罪组织
□全媒体记者 熊国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获悉,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王某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纠集被告人刘某、苗某等人组建以王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安排刘某负责学校里的事,苗某负责社会上的事,并在平舆县某高中扶植“扛把子”代某等人在社会上和学生中发展成员扩充势力。
该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重要成员基本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多次作案犯罪,对平舆县社会治安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具有严重危害性。
最终,该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年、苗某有期徒刑六年、刘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范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杨姗姗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530/5313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