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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

   国土资源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土地和资源保护问题,对做好新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和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辽宁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统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辽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资源需求持续增长,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为破解资源瓶颈的制约,辽宁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改革创新,切实做到城市用地节约集约、工业发展集约高效、现代农业集约经营、矿产开发集约有序。

  规划引导,让有限资源可持续利用

  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

  辽宁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按照“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布局统筹”的原则,编制完善了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充分发挥“三项规划”的引导与调控作用,引导区域经济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方向,推进生产要素向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带、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镇集中,不断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益,科学构建集城市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于一体的国土管理新格局。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执行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的评价和监管,从严审查城乡、开发园区和矿产开发等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确保有限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

  精细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着眼国土资源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要求,辽宁省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制度的若干意见》,全面建成规划管理、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八个方面的制度框架,将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建设用地评估、建设项目实地监管核查、建设用地竣工验收、建设用地效益考核评价等5项制度贯穿于资源管理始终,推动国土资源管理集约高效。

  加强项目投资强度管理,全面开展各类园区和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通过实行严格准入、弹性出让、二次开发、低效退出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履约保证金、节约奖励基金和用地诚信管理制度,推动资源集约利用措施有效落实。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全力推进“青山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严格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对菱镁等优势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对战略性资源实施战略储备。

  挖潜盘活,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辽宁坚持科学规划用地,严把供地“闸门”,挖潜盘活闲置土地,努力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双赢。

  积极盘活存量,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海陆统筹等,实现多渠道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

  创新工作思路,坚持向复垦拆迁、空中地下要土地,着力做好农村宅基地整治、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多层厂房和标准厂房,提高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方式,逐步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优先发展污染少、耗能低的项目,鼓励矿山企业实行精深加工,提高回采率、利用率。

  考核监管,确保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国土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建立省、市、县三级亿元GDP耗地量年度考评制度,对耗地量高的地区进行“黄牌”警示。完善矿产资源评价与开发利用标准,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全面构建国土资源利用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协调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建立多级联动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专项检查、案件直查力度。同时,以“一张图”为基础,加强卫片执法检查,搭建“批、供、用、补、查”全过程监管平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促进国土资源利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今后,辽宁将继续把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探索节约集约利用有效途径,以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富庶新辽宁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为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0/534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