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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治违法曝光 西园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公布八月份十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西园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公布八月份十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2019年8月04日22时15分,张太斌在京深107国道1000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200元罚款的处罚。

二、2019年8月04日22时10分,李文博在文化路与天中山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三、2019年8月04日21时0分,刘铁军在十三香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四、2019年8月08日21时30分,王鹏在文化路与薄山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五、2019年8月08日22时34分,王现业在文化路与薄山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200元罚款的处罚。

六、2019年8月08日22时30分,岳俊坤在张南333省道100公里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200元罚款的处罚。

七、2019年8月12日22时10分,魏孟新在关王庙村村通1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200元罚款的处罚。

八、2019年8月10日22时40分,高稳在雪松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德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200元罚款的处罚。

九、2019年8月11日23时13分,王永召在金雀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200元罚款的处罚。

十、2019年8月15日21时30分,张二毛在古城村村通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其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823/5433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