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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会服务岗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刘阁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运行效率,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经刘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服务城乡建设和管理。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报考专业为哲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及文学等学科。录用男女比列为1:1。

此次招聘为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人员招聘。拟招聘人员经招录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受劳动法保护。

三、工作职责

从事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四、聘任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服务于刘阁街道经济社会建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立场坚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3.本次招录对象为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不含各县)范围内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主要报刊及网络媒体上公开发布《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市雪松大道西段中集华骏铸造厂东侧)。咨询电话:0396-2206001。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并统一填写《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录取视报名情况而定,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由用人单位联审面试。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时,采取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刘阁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后,予以公开,所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养老、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

七、组织领导及监督

刘阁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招聘,刘阁街道纪工委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监督举报电话:0396-2206256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0828/5439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