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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大会政策亮点解读

 

聚焦民生热点 描绘教育蓝图

——全市教育大会政策亮点解读 

记者 王伟 张士君

核心提示

教育支撑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0月11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大会站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们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找准了路子、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本次教育大会,在前期大量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驻马店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驻马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驻马店教育振兴的意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工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以上7个文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文件中“高含金量”的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实了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指示精神,反映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坚定决心,汇集了全市上下各相关部门的集体智慧,回应了驻马店人民对优质教育的热切呼唤。

本报根据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热度,对全市教育大会所出台的政策文件中的“硬核”信息进行解读,与读者一起感受驻马店教育追梦的奋进脚步!

 

 

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建成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和人才强市

到2035年,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形成共建共享的教育治理新格局。203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超过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 

确立了2022年驻马店教育的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学前教育更加普惠,义务教育更为均衡,普通高中教育更有特色,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更加凸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加紧密,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显著增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扎实推进,整体办学质量稳步提升;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更加协调,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发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教育资源分配更加科学,力争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教师待遇大幅度提高

全面落实省教育大会确定的各项教师津补贴。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保障教师待遇实施办法》。按照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县区都要按时足额发放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补贴,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发放适当的交通补贴。

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2022年之前,全市要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0908套,计划投入资金16亿元。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全市所有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于2022年秋季学期前,基本实现一人一套。

加快农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2022年之前,全市要解决28412名农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以小高层为主,户型以两室两厅或三室两厅为主,每套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集中建设的教师保障性住房价格每平方米要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优惠幅度不低于20%,稳妥有序满足我市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农村教师住房保障的对象是全市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包括在同一地域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有条件的县区,也可以扩大到全县区中小学教师。 

全面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

认真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程和城镇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学校尤其是城镇学校建设进度,有效增加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严格落实《驻马店市城镇中小学校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171所,增加学位18.26万个,到2022年,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消除大班额。

2020年起,初中非学区内学生三年后不享有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制度,探索热点学校在满足学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外,将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制度。

3000户以上小区要按标准配建配套学校。由教育部门牵头,制定《驻马店市城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及捐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学校要求,城镇住宅小区除服务半径内学位建设已满足需求外,依据国家住建部设计规范和规划部门计容面积核算,30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小学,50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初中学校。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配套学校应与住宅小区首期开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加大农村学校建设力度。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加大“两类学校”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按照规划适时调整农村教学点布局,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要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2022年之前,全市要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20所,让留守儿童和适龄儿童在家门口接受到优质教育。 

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由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意见》。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2022年之前,全市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5所(新建135所、改扩建220所),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3℅。县区政府要担负起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二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鼓励支持并积极推动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稳步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改革,引导支持民办园提供有质量的普惠性服务,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三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今后,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必须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小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扩大高中教育资源,到2022年,每个县区至少新建普通高中1所,全市改扩建普通高中31所,新增教室1566个,增加学位60861个。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普通高中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相关功能室配置达到规定标准。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落实土地、税收、信贷、收费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进入普通高中领域,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形成公办民办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要确保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普通高中质量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普通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让那些真正为教育事业辛勤付出、干出成绩的教师劳有所得。二是要加大培优工作力度。建立专门培优团队,加强与名校名师合作,全面提升培优水平,努力使我市考入名校优秀学生不断增加。要确保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普通高中质量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普通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让那些真正为教育事业辛勤付出、干出成绩的教师劳有所得。四是要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要以创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为抓手,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课程多种多样、教学方式灵活、评价科学有效、办学实绩突出的特色优质普通高中。 

加快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

实施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调整职业院校布局,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重点发挥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大学的龙头作用,促进院校间合作与交流,辐射带动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打造全市中高职衔接发展的“立交桥”。积极做好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幼儿师专“十三五”期间专升本各项筹备工作,争取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农校为基础,争取河南工业大学或黄淮学院设立农产品加工学院,提升我市高校在全省高校办学规模中的比重。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创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抓手,充分运用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这一平台,全面落实每年论坛成果,着力推动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开放办学合作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发展联盟,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建立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构建校企合作长效运作机制。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努力把驻马店的劳动力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提升人才队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着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由编制部门牵头,制定《学校编制管理办法》,逐步解决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基本满足正常编制需要。一是积极争取足额配备编制。二是大力开展编制控编挖潜,努力补充教职工编制。三是动态调控中小学教师编制。四是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五是建立偏远乡村中小学教师走教制度。

积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驻马店市关于职称工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推动高校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全面下放到县区。一是进一步优化职称结构比例。将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提高8%左右,幼儿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5%。同时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实际,对于发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成就突出的学校,积极探索和建立奖励机制,适度放宽结构比例限制,支持学校相应的聘任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二是对中小学教师开辟优秀人才晋升“绿色通道”。对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和省级名师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对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越级评聘高级教师。三是实施向农村基层一线倾斜政策。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对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对于县、区基层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可直接初聘中小学一级教师,直接取得中级职称。对于农村基层中小学教师参加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时,其优质课、表彰和教科研成果等要求,与城市中小学相比均降低一个级别。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行精准资助,继续实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应贷尽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其家庭脱贫。二是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强化招生源头管理,加大对起始年级班额治理力度,缩小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实现班额正常化。优化招生环境,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平稳有序。三是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坚持“两为主”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确保“应入尽入”,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好军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逐步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四是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建立“驻马店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监督员”监督和举报机制,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无证无照、超标超前教学等突出问题。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017/5518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