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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性障碍临床特点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樊凌姿
神经症性障碍的概念是从神经症的概念发展演变过来的。是一组发病与心理、社会因素密切相关,病前有一定的人格基础,主要表现为焦虑、恐惧、强迫、疑病或躯体症状,但又缺乏相应的器质性证据,自我感觉痛苦或社会功能受损,自知力保持完整的精神障碍。这类障碍往往有以下特点:
1、起病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并以人格特征作为发病基础。在发病前常有各种各样的生活事件或应激;在人格上有一定的易感性,如胆小、敏感、易紧张、追求完美、严谨、刻板等。
2、临床表现以恐惧、焦虑、强迫、疑病或神经衰弱为主要症状。
3、症状没有任何可以证实的脑或躯体器质性病变的基础。
4、患者对疾病保持相当的自知力,感到痛苦,主动要求治疗。
5、社会现实检验能力未受损害,患者能够正确地感知自我与周围环境,保持自我与外在环境的协调统一。
6、社会功能相对完好。相对于重性精神障碍,神经症性障碍患者的社会功能是完好的,大多数患者可以保持相对正常的社会功能,但与正常人或患者病前社会功能相比较,会有不同程度减退。
责任编辑:闫继华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101/5544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