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天中 《驻马店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印发

《驻马店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印发

《驻马店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印发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将这样建

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全媒体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社区要便民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驻马店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明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标准和具体设施。

制定《驻马店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社区建设,规范统一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区服务规范发展。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治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社区文明教育中心、社区健康教育中心、社区图书中心等服务用房,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监委会办公用房和其他公益性辅助设施。

每个建成社区应确保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设置(按户数计算不足400平方米的,按不低于400平方米标准设置)。户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配齐健身器材,绿化美化周边环境,满足群众健体、娱乐等需求。

《驻马店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规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便于管理、利于服务、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新建社区、老旧改造社区,建设开发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套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推进落实。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缺乏或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区政府负责以新建、购置、租赁、置换等方式解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根据服务需要合理布局,方便居民办事,并按照功能相对独立的要求进行相关配套。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128/5584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