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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营户年报随机抽查名单确定

全市经营户年报随机抽查名单确定

抽查比例为5% 4类问题要小心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于今年6月30日结束。为提升我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的质量,保证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双随机一公开”抽取仪式。这是市市场监管局首次自行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按照5%的抽查比例,市市场监管局共计从全市14846户企业13961户个体工商户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随机抽取市场主体1446户(其中,企业743户、个体69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计划于12月10日前完成检查。自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市场主体17438户,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40户,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579户,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如果被列入抽查对象,以下4种情况要小心: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2.未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凡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者,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向全社会给予公示。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有哪些?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个后果是,这一痕迹会伴随企业一辈子。虽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可以被移出,但是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第二个后果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贷款、担保、保险时,可能因此被拒,甚至连微信公众号都不能申请。第三个后果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第四个后果是,损坏自己企业形象,日常业务可能受阻。现在,很多公司是不会跟信用有问题的企业合作的。第五个后果是,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全社会监督这一更为严厉的惩戒。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移出申请书。2.履行公示义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4.申请人授权委托书。5.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129/558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