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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满意就是他们的追求

□全媒体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王九洲 李琦

历经多年的曲折,日前,申请人刘某华、曹某峰如愿领到了27290元的执行款,二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事情追溯到2008年,刘某民、刘某光在新蔡县某乡镇从事养殖生意,因业务往来,二人分别从刘某华、曹某峰处购买麦麸皮等。后经结算,刘某民、刘某光二人分别向刘某华、曹某峰出具欠条。此后因未偿还欠款,刘某华、曹某峰先后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新蔡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判令刘某民二人分别偿还刘某华6300元、曹某峰20990元。判决生效后,因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2012年,刘某华、曹某峰分别向新蔡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新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民、刘某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二人不仅不履行,还外出消失了。此后法院也多次查询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均未果。因被执行人玩起躲猫猫,且申请人也一时提供不出充分的财产线索,无奈此案就此停滞不前,数年间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涉案金额虽不多,但眼见申请人始终收不回货款,执行干警也急在心里。此后承办人虽换了一波又一波,但大家始终没有放弃,都将此案放在心上,一直在和申请人保持着沟通,希望本案能取得一些突破或可以找寻到执行的线索。

2019年11月,在得到刘某民可能从外地回家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人联系。11月26日凌晨,执行干警突然出击,将睡梦中的刘某民予以控制。

在新蔡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经过执行干警情法并重的教育劝说,并对刘某民多年来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阐明如果再不履行义务将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眼见赖账无望,刘某民遂让家人送来两个案件的全部执行款合计27290元。

当日,领取到全部执行款的刘某华、曹某峰,对新蔡法院不放弃的精神,连连表示感谢!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203/5590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