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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 法治政府建设铸就出彩天中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行政决策不“拍脑袋”

驻马店 法治政府建设铸就出彩天中

本报记者杨晓东黄华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周由通讯员黄彭

12月17日,笔者从驻马店市司法局获悉,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中,驻马店市2018年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总体评估结果位居全国第七。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报告中,驻马店的社会公众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三,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17%。

作为传统农业大市、人口大市,驻马店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朝着全国一流地级市目标迈进的道路上,走出了怎样的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之路?

下好法治政府建设“先手棋”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在驻马店市市长朱是西看来,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必由之路。

率先在全省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率先在全省完成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一网通办率”达100%……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让行政审批结束“长途旅行”,让企业群众“暖心”得实惠,让驻马店各项工作都驶入“快车道”。

同时,驻马店成立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一网通办组、只进一扇门组、最多跑一次组3个功能组,以及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统筹协调政府涉法涉政职能部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环境体系的构建,让驻马店这座新兴的工业城市魅力彰显,成为国内外众多客商创新发展的绝佳沃土。近年来,香港华润、瑞士雀巢、台湾徐福记、中国国电等一批知名企业纷纷抢滩登陆驻马店,投资兴业、创新创造,并形成了连续追加投资的“二期”“三期”效应。

目前,驻马店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物流园区三大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快速推进,产业集聚区建成面积120平方公里,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200多家;服务业“两区”建成面积15.8平方公里,入驻企业250多家。去年,全国首个集国际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国际高端食品制造基地、国际食品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国际农产品科技研发基地、国际农产品贸易物流中心于一体的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落户驻马店,眼下正按照“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标准加快建设推进。

让法治成为矛盾化解的“稳压器”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构建政府公共体系建设?如何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问需人民?

驻马店市司法局局长张卫东告诉笔者,面对当前社会矛盾增长快、燃点低、处置难、对抗强的特点,市政府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由市政府负总责、市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多元化解方式融合运行,全市建成启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实现了实体平台全覆盖。成立的驻马店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此外,驻马店市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全部建立,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人民调解工作和预防化解矛盾能力稳步提升,2018年调解成功率达98.68%,其中该市立足小城市移植仲裁本土化、提供仲裁大服务的做法多次受到司法部表彰。今年3月28日,驻马店市作为全国两个地市级城市之一,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驻马店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

驻马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一举打破制约化解社会矛盾的瓶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有效保障了人民权益,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政府决策能否科学合法?依法行政能否规范?行政权力能否透明运行?法治政府的制度保障如何实施?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驻马店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成为依法行政考核的“指挥棒”。市政府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通过激励问责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前行。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驻马店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协调、专家咨询论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同时,驻马店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市、县、乡三级法律顾问体系,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程序,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审查过程中,坚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况出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创建国家文明、卫生、森林城市要求,驻马店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不断加强全市重点领域的法治保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引领改革。

始终坚持职权法定、守住权力边界,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准则。驻马店制定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政府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专项培训。2015年以来,该市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万余人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此外,驻马店市委、市政府以学法固源强源、以法律知识测试清源归源,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扣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第一粒扣子”,切实抓好“关键少数”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市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带来了驻马店干部理念和作风的转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长期保持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三年荣膺全省综合目标考核先进省辖市,一举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一项项荣誉激发起驻马店城市的活力,夯实了城市发展的实力。

(转自2019年12月19日《河南日报农村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221/5617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