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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科长周淑梅
驻马店市属农业大市,生猪养殖总量较大,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加大,规模以下养殖企业因养殖成本及粪污恶臭污染等影响,生猪养殖企业逐渐向规模化、规范化转型升级,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占比逐步扩大,规模以下养殖企业占比在缩小。通过调研了解,规模以上养殖企业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总体较好,规模以下养殖企业畜禽粪污治理配套设施基本建设到位,但在设施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1.养殖粪污堆场建设不规范,防雨、防渗措施不符合要求,易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影响。2.粪污发酵灭菌不完全,直接施肥易对人体健康和农作物造成影响。3.废水厌氧后产生的沼液存储池较小,不能满足雨季存储要求,且沼液施用不科学,存在一定的污染隐患。环保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仅由企业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虽然简化了环保手续,但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前期选址、沼液配套利用的土地面积等方面不能前期介入和指导,给后期的粪污综合利用管理造成压力。
为进一步改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卫生和环境质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建议发改部门对前期备案的养殖项目、环保部门对前期登记的环评项目及时通报给畜牧部门,畜牧部门可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前期合理选址布局,配套一定规模的可利用土地,以补助资金作保障,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各部门加强沟通合作,科学引导养殖企业可持续发展,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打稳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基础。
二、全面排查,规范整改
各县区组织畜牧、环保、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现有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场建档、明确问题、现场指导,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场整改销号,引导现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树立标杆,引领养殖业绿色发展
各县区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原则,对现有规模以下养殖企业进行评价,将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到位、措施有效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在资金补助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树立标杆,鼓励养殖企业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实现养殖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③3
责任编辑:闫继华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9/1228/5626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