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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及托幼机构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系列指南(十)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订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每学年开学后,应立即组织校医、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人员,学习冬季和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电话通知其家长领其回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四)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加强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场所(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

(七)落实手部卫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推行六步洗手法。

(八)在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要实施: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尽快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四)避免举办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等活动。

(五)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发现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立即电话其家长领返,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与离校或离园的学生进行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七)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病例学生每日增减情况。

(八)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

(九)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加强教室等区域的消毒与通风,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理工作。

(十)提前掌握学生假期有无到过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如到过还没返回的,请其推迟返回时间。如已返回的,应居家隔离14天。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参照清洁消毒篇,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制作:河南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0215/5725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