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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疫情期间开展远程庭审
驻马店网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梁曙光)“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月14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田菊霞等3名员额检察官使用远程庭审系统对7起认罪认罚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本次远程庭审,有3名被告人被当庭宣判。
针对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新蔡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省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平台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严格依法,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同步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把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平台应用工作打造成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特色品牌贡献新蔡检察力量。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公诉人和法官在新蔡县检察院远程庭审室,被告人在看守所庭审室参加庭审。
庭审现场大屏幕上,检察院远程庭审室同步显示、一目了然。公诉人、法官通过远程庭审系统核对身份,出示证据,准确把控庭审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声画同步,承办检察官十几分钟就完成了一起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
为了做好这次远程庭审,新蔡县检察院在技术保障和疫情防控上做了充分的准备。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调试,确保远程庭审连通正常,对远程庭审室实现每次、每日消毒处理。
远程庭审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让疫情时期办案更快捷、更高效。
责任编辑:庞海良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0216/572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