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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工企业可申请车辆包租补贴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硬核”措施推动员工返岗就业

各类用工企业可申请车辆包租补贴

□全媒体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邓奇

本报讯 3月2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促进我市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打通员工返岗就业“点对点”输送流程,鼓励企业通过自行或合并包车等形式,接回来源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岗复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关于对企业组织员工集中返岗就业进行补贴的通知》奖励措施,对我市企业通过包租专车(专列)接回员工返岗就业给予车辆包租补贴。

我市规定,凡驻马店市域内各类用工企业,采用包租车形式一次集中组织10人以上到驻马店市域内返岗就业的,可以申请车辆包租补贴。补贴标准分别是:(一)在同一县区内集中组织员工返岗就业的,可由当地政府部门(或企业)全额出资组织员工免费乘车返岗就业。(二)驻马店市域内跨县区集中组织员工返岗就业的,30座(含)以下车辆每车次给予500元的补贴;30座(不含)~47座(含)车辆每车次给予1000元的补贴;47座(不含)以上车辆每车次给予1500元的补贴。(三)驻马店市域外河南省域内集中组织员工返岗就业的,30座(含)以下车辆每车次给予1000元的补贴;30座(不含)47座(含)车辆每车次给予1500元的补贴;47座(不含)以上车辆每车次给予2000元的补贴。(四)河南省域外集中组织员工返岗就业的,30座(含)以下车辆每车次给予1500元的补贴;30座(不含)~47座(含)车辆每车次给予2000元的补贴;47座(不含)以上车辆每车次给予2500元的补贴。

以上补贴标准为包租汽车补贴标准,包租铁路专列(专厢)的,以包租专列(专厢)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驿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视为同一县区。

根据规定,企业组织员工集中返岗时间在2020年1月26日(含)至4月1日(不含)前,按补贴标准全额给予补贴;4月1日(含)至4月16(不含)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4月16日以后组织集中返岗就业的,不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以车辆发出时间计算。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0323/5814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