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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道路交通恢复正常,复工复产顺利进行,为积极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复工复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大货车、农用车闯禁行、电动车违法等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所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区域停放,禁止所有机动车占用行车道长时间停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违者一律拖移、拍照取证、录入违法信息,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严禁大货车、渣土车、农用车在禁行路段、区域违反禁令通行,抛洒滴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规范交通行为,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五、凡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一律严格依法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曝光。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及驾驶员、公职人员、党员严重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向纪委监察部门抄告。
六、本通告自3月25日起施行。
驻马店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魏甜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0325/5820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