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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住房规划问题研究

李小勇

农村住房是“三农”问题的最直接表现之一。总体上看,驻马店市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受经济水平、地理位置等影响,农村住房建设呈现不均衡状态,需构建科学统一的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机制,更好地推进我市乡村振兴。

一、驻马店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缺乏科学性,部分地区住宅建设存在散乱现象。相当长时间以来,我市农村大多数住房建设是农民办好批地手续之后自行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农村住宅建设比较分散。农村住房规划建设面积缺乏统一性,导致房屋建设布局不合理,呈现零星分散、杂乱无序的状态。

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与村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同步。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市农村住房建设存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的情况。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我市一些乡镇基础设施依然不完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对住房的选址。

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中“空心村”等问题复杂。农村住房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不少农民进城居住,但他们在农村中依然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有的房屋甚至长年没有人居住。部分农村群众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对老宅院恋恋不舍,新房建起来了,老房也不愿拆除,致使这些宅基地长期闲置。

二、积极探索驻马店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的新路径

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基层党和政府在农村住房规划中的主导作用。住房规划必须结合乡村发展的目标联动进行。要与乡村振兴发展中实施的道路建设、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文化广场等有机结合,合理布局、协同发展。因此,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在农村住房规划中发挥主导作用,结合地方实际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我市城镇和乡村住房总体规划目标。各县区要制订具体方案并进行综合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一套适合我市乡村发展实际的规划建设方案。

以人为本,提高农村住房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住房规划要结合我市不同农村的自然环境、经济状况等做到因地制宜、落地生根。住房规划的最终实施有赖于农村居民的有效配合,有必要通过适当的舆论宣传,改变农村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促进农村住房科学消费,进而实现农村住房规划的有效引导。

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城乡统筹的土地使用制度,让农村宅基地在农村内部、农村集体和城乡之间实现必要的合理流动。建立统一的、城乡统筹的住房制度,这样有利于解决农民工农村住房过剩和城市住房不足的矛盾,有利于住房资源在城乡范围内进行进一步调整和有效配置。

法理并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要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农村住房建设要严格按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不按规划选址的,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不为其办理审批手续。新建住房要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及荒坡地、废弃地。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房。 

(作者系市委党校讲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0610/5944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