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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倍思廉”端午监督“不打烊” 市纪委监委重申“十二个严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每逢佳节“倍思廉”,端午监督“不打烊”。2020年4月28日,市纪委监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纪律规矩之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端午节将至,为强化教育提醒,严明纪律规矩,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昨日,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重申2020年端午节期间“十二个严禁”的提醒通知。

“十二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粽子、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住宿、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吃喝,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违规饮酒、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节假日值守值班和疫情防控纪律。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宣传第三专期(违规吃喝问题),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牢记“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

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委将成立若干监督检查组,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具体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快查快办、从重处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严格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始终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始终保持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

举报电话:0396-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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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0624/5963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