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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通报(三)

根据西平县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县四城联创办、文明办组织督导组10月14日对创文公益广告氛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主次干道、暗访点位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情况

城区主次干道、商场、宾馆、公园、广场等位置,创文类公益广告数量不够,类别少,宣传氛围不浓。具体表现为:

1、西平大道(市场监管局至嫘祖公园路段)建筑围挡,创文公益广告只有文字类,且数量少;名门学府广场只有商业广告,无创文类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西平大道(小洪河桥至汤买赵路口),创文类公益广告少,路南有软体宣传条幅。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3、西平大道(邮政银行至凤鸣路口、路南),创文类公益广告少,税务局门口悬挂有几条软体条幅。

责任单位:税务局

4、西平大道(豪顿酒店西至财政局东),创文类公益广告少,审计局门口软体条幅破旧,遮挡其他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审计局

5、柏国大道(南涵洞至嫘祖大道路段),创文类公益广告少。

责任单位:柏城街道

6、餐饮示范街,道旗创文类公益广告数量少、类别少,路南少、路北无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

7、农贸市场创文类公益广告已经做好,没有及时安放。

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局

二、环境卫生治理督查情况

整体环境卫生治理效果较好,但部分路段特别是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依旧很差。

1、第八中学门口卫生差,杂草较多。

责任单位:教育局、第八中学

2、嫘祖公园对面黄土裸漏,环境卫生差。

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3、东关广场环境卫生差。

责任单位:第一中学

4、西平大道背街小巷、柏城大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差,垃圾清运不及时。

责任单位:柏城街道、柏亭街道

三、交通秩序情况

行人闯红灯、电动车占道、电动车逆行、车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摆放杂乱、流动摊位、占道经营现象依旧存在。

1、西平大道(交通路路口至北大街路段),路段长单位:人民医院、工行、人险公司、档案馆。

2、护城河路路段(西平大道至柏国大道路段),路段长单位:纪委监察委、商务局、农行、民政局、市场发展局、豫广网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县一中、二中、三中门口,县一小、二小、三小、实现小学门口。路段长单位:各学校。

4、解放路路段(西平大道至棠溪路),路段长单位:组织部、史志办、科协、人武部、科工局、市场监管局、文化馆、新华书店、网通公司、柏城派出所、县委党校。

5、南北大街(第三中学至中原大道),路段长单位:第三中学、司法局、第三小学、县二院、政法委、第二小学、邮政储蓄银行、退役军人局。

以上路段需要重点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各路段长单位。

四、点位建设情况

1、柏亭街道黄庄社区: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未挂牌;便民服务大厅内未设置志愿者服务站、没有“一米线”提示标识,缺档案资料、办公设施;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室设置不全、资料档案不全。

责任单位:柏亭街道

2、西平县中医院:大厅内创文类公益广告数量少、类别少;无投诉举报窗口、意见薄;志愿服务站点设置不符合“九有”标准、志愿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掌握程度差;挂号、收费、取药窗口等地“一米线”提示标识设置不全。

责任单位:卫健体委、县中医院

3、餐饮示范街(解放路口--洪河东路)

没有设置“诚信经营示范街”标识;沿街门店没有诚信服务承诺书或明白卡;没有悬挂诚信商户、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匾牌。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4、出租车、公交车:车体和车内卫生差;缺少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缺少线路示意图;车内缺禁烟标识;司机存在抽烟、与乘客聊天、接打电话现象;电子屏没有播放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宣传内容;车内缺少车辆和司机信息公示、服务监督卡;未主动提示乘客是否需要发票;出租车存在不打表、砍价、议价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局

五、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正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文明〔2020〕10号、〔2020〕11号、西文明办〔2020〕25号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创文工作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文工作任务。

县四城联创办、文明办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创文情况、路岗值班情况、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岗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约谈、挂流动黑旗。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及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1015/6143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