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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货车非法改装 四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严控车辆质量主体责任。力争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已经进入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摸清辖区内货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现有数量情况,重点对非法改装的“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电话:2987586,互 联 网 邮 箱 :sgxj2987586@163.com。 

受理范围:驻马店市货车生产企业涉嫌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倒卖合格证,虚假开具发票等情况。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122355,互 联 网 邮 箱 :122306228@qq.com。 

受理范围:驻马店市货车新车注册登记查验环节涉嫌违规等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2719016,互联网邮箱:zfcjcs@163.com。 

受理范围:驻马店市车辆维修企业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货运企业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互 联网 邮箱:zm- dgs12315@163.com。 

受理范围:驻马店市货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货车销售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机动车检验机构涉嫌违规等情况。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1028/6164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