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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通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进度
13人达到报销标准赔付金额达325132元
本报讯(记者 张新理 姚晶)“感谢市总工会实施的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在我四处借钱治病、穷困潦倒之时,除了其他正常报销之外,你们又给我报销了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近2万元……”11月21日,何先生怀着激动的心情告诉记者,“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
何先生是驻马店广播电视中心一名在职职工,2020年7月1日经单位工会组织推荐自愿加入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后来因患心脏瓣膜病,先后两次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何先生提出申请,经驻马店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何先生符合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报销条件。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受理申请后,15天内为何先生赔付了医疗互助保障金13073元。
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的赵某家属也是市总工会实施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的受益者。据赵某家属介绍,在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大刘学校工作的赵某,2020年7月1日在单位工会的组织下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2020年7月3日上午赵某在单位突感身体心前区不适,随后在家中情况转重,其儿子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医护人员赶到后紧急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去世后,其家属在90日内向驻马店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申请医疗互助保障金。经驻马店市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赵某的家属拿到5万元的慰问金,成为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程猝死保障的首个案例。
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减轻在职职工医疗负担,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今年7月1日全面实施的中心城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在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工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市中心城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已开展了近5个月时间,参加单位及职工人数呈明显递增趋势,活动深入人心,成效显著。至11月21日,市总工会实施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自启动以来累计参保在职职工人数35217人,赔付13人,其中4人意外死亡,9人医疗费用达到报销标准,合计金额达325132元,其中4人意外身故者,每人给予其家属5万元慰问金。
据悉,我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参加此活动后即为参保人,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参保人可获得两项保障:一是参保人所发生的在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可按照此活动有关规定领取医疗互助金,用于缓解参保人家庭经济困难;二是参保人意外身故(含猝死),其法定受益人可获得定额津贴。
责任编辑:徐明霞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1125/620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