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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重点施工项目允许施工的公告

各县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及市直相关部门上报需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施工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重大施工项目,已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重点工程施工项目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免于管控的审批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驻马店市重点施工项目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被批准的施工项目在2020年11月15日~2021年3月31日季节性生产调控和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预警管控期间准予施工。施工期间,需严格落实“10个100%”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根据天气情况科学调整洒水降尘频次。项目主管单位可减少监管频次,无事不扰。对于公众反映扬尘污染问题属实、未落实“10个100%”要求、各级督导检查发现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施工项目,一经发现责令停工,依法从重处罚并移出重点项目清单,对项目所在县区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对项目监管单位、辖区监管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进行问责。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396-2812116

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驻马店市重点施工项目清单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1126/6207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