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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将于12月31日截止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时间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还未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请抓紧时间及时年报,否则可能影响征信。
据了解,往年个体工商户进行上一年年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没有及时进行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与信用直接挂钩,对其日常经营和贷款等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今年初以来,受疫情影响,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凡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目前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xj.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个体联络员登录”即可进入年报界面,也可以手机登录 http://nb.xjaic.gov.cn按要求填报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填报完成后,要返回公示系统首页,在查询框内输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点击查询,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在“企业年报”一项中可查询已报送信息,如无信息,则未完成年报。
逾期未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受到联合惩戒。同时,经营异常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会受到质疑。
如您有年报、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监管业务方面的疑问,可拨打12315咨询。
责任编辑:闫继华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0/1223/6250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