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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安局示范区交警大队酒醉驾专项行动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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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海军)为深入推动“百日会战”和“亮剑”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20年12月伊始,驻马店市公安局示范区交警大队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冬季酒驾查处力度,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酒醉驾行为发生。截至目前,示范区交警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1起,醉酒驾驶6起,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及衍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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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示范区交警大队采取定点盘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把查处区域由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行动时间由夜晚向次日凌晨3点延伸,真正把查处酒醉驾行动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实现查处酒驾“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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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日22时许,民警在金雀路流动巡逻中,在对一小型轿车盘查中,发现驾驶员赵某涉嫌酒后驾车,遂对其呼出气体酒驾含量进行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其行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月2日23时许,民警巡逻至泰山路发现一辆新能源轿车行驶时行迹可疑,遂将其截停,现场对其呼出气体酒驾含量进行测试,结果为121.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1月6日21时40分,民警在金雀路与文祥路口查获宋某驾驶无牌微型轿车涉嫌酒后驾驶,对其呼出气体酒驾含量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其行为已经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对上述人员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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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酒醉驾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明显效果,集中行动“无功而返”已经成为常态,“拒绝酒驾”已深入人心,但还是有个别驾驶人不惧自己和他人危险、酒后开车铤而走险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查处酒醉驾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间表。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侥幸心理莫要存,查处酒驾时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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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107/6275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