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 >遂平县 > 引以为戒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被拘留
引以为戒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被拘留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黄晨)星火可毁千顷绿,警惕呵护万亩林。“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遂平县公安局花庄派出所按照省厅、市、县公安局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间断开展巡逻,防患于未“燃”。近日,花庄派出所联合森林公安在巡逻途中及时处置了一起野外火情,消除了火灾隐患。
2021年1月16日下午,花庄派出所民警联合森林公安在遂平县花庄镇古泉山村一带山地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远处山脚下一村民正在用打火机点燃枯草。巡逻民警发现后立即大声制止,并向该村民跑去。因为山脚下枯草落叶很多,民警赶到时火势已经开始蔓延,民警立即就地捡来树枝将火扑灭。
火被扑灭后,民警对村民刘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告知其行为已构成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2021年1月17日,遂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冬春季节,正是森林火情高风险的季节,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对违法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付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119/6292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