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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检察院依法监督为民营企业撑腰
本报讯(通讯员 张红旗 赵海洋)“感谢你们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建设工程价款应该优先受偿,不能让农民工朋友和民营企业干了活拿不到钱。只有保护企业的优先受偿权,才能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近日,面对前来致谢的农民工和民企代表,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靖真挚地说。
2020年3月,两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驿城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希望纠正审判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该案件承办人经审查发现,两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没有得到保护,涉案金额2500多万元。
经详细查阅原判决卷宗、认真分析案件执行文书,并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和执行机关了解历次执行节点的细节、深入查找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案件承办人对该案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会同相关部门员额检察官进行研讨。针对执行过程中的部分细节问题和程序问题,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例,最终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
2020年7月,驿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执行机关提出了检察建议,并通过“两长协调机制”进行沟通,推动该案进入纠正程序。
近日,执行机关书面复函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撤销了原执行裁定书,重新执行。
责任编辑:徐明霞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226/634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