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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布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金霞)2021年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交通出行活动频繁,道路交通出行安全压力增大。根据分析研判和大数据预测预警,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清明出行,一定注意交通安全。

清明祭扫、踏青出游,自驾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状态,了解沿途天气路况,合理规划安排行程,尽量避开交通流量高峰时段和高峰路段。

墓区、陵园多处于山区、乡村,请注意行车安全。遇雨雾天气,要减速慢行,注意控制车速,保持车距。

自驾出行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更不能分心驾驶;遇交通拥堵要听从指挥,不加塞抢行、不占用应急车道。在路上特别是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务必践行九字箴言,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安全乘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不要乘坐拼装、报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一定要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切勿在客运场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切忌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乘车。

农村道路、旅游景区及山区道路大多路窄、坡陡、弯急,尤其是一些临水临崖、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路段,存在安全隐患,驾车途经请谨慎小心,注意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安全车速,切勿强行超车、会车、占道行驶。

营运车辆驾驶人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驾车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行经长下坡路段时要低挡控制车速,避免频繁刹车制动,并视情况停车休息,降低制动系统温度。

车辆行人要各行其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或者交警的指挥,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要进入机动车道。行人横过公路要走斑马线或人行过街天桥,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翻越交通隔离设施。自觉做到依法交通,安全出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常态化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拨打110、0396-2130996报警电话举报,或拍摄交通违法照片/视频@驻马店交警的微博,或发送zmdjjzd@163.com信箱举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331/639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