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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店卖电子烟 学生家长很愤怒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高琳琳)“学校门口挂的牌子是文具店,可店里竟然卖电子烟,这不是坑孩子吗?”昨天上午,市民闫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正在读初三的儿子被学校文具店给“坑”了。

  闫女士告诉记者,清明节前,她接到儿子班主任的电话,称让她到学校去一趟。和老师交流之后,闫女士才知道,正在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上初三的儿子竟然和同学在班里抽电子烟,而且电子烟还是儿子购买的。

  “当时我气坏了,孩子这么小,怎么能抽烟呢,就算是电子烟也有危害啊。”闫女士说,当时她质问儿子电子烟是从哪儿来的,儿子说是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买的,当时店主向男学生推荐,他很好奇,就偷偷拿了父亲100元钱买了一支电子烟。

  闫女士告诉记者,得知儿子的情况后,她立刻和其他孩子家长来到学校门口的文具店,找老板理论。一开始对方还不承认,后来在儿子的指认下,对方才同意退还买烟的钱,但一直称是孩子在他那订的电子烟。

  “这个年纪的孩子对外界事物都很好奇,认为这不是真正的烟,抽电子烟是为了显得酷。我们家长和社会应该正确引导孩子,而不是为了利益把孩子引入歧途。”闫女士称,虽然是电子烟,但对孩子身体也是有危害的,相关部门应该及时查处。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几家中学附近的文具店,看到虽然文具店内各种文具一应俱全,可各种熟食、小吃、冷饮等也摆到了显著位置,很能吸引学生们的目光。

  “你这有电子烟吗?”记者向某中学门口的一女店主询问。对方称店里不卖烟,隔壁烟酒店应该有。

  记者随后又向一家文具店店主询问是否有电子烟,对方看了一眼记者后称没有,接着就开始关注记者的言行。

  “学校和老师一直教育学生不要在校外的小商店逗留,而且对无关学习的物品不要接触和关注。”某中学的一名老师称,孩子对外界事物十分好奇,而且还存在攀比心理,所以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共同引导和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让青少年远离危害。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18年8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加强对上架电子烟产品名称审核把关,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关联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408/6409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