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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落难” 森林警察救援

驻马店网讯 (通讯员 徐小斌)2021年4月16日上午,汝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民警接到汽车站派出所转警称:在县民政局东侧一婚纱摄影店门口,店员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不会飞了,需要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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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森林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从店员手中接过了这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并对店员热心救助野生动物的爱心之举给予了感谢和赞赏。

回到单位后民警买来了肉丝和水对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儿”进行了喂食。经技术人员鉴定,这只猫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刚出生不久的雏鸟,现在还不怎么会飞,身体也无明显的外伤,需要喂养一段时间后再进行野外放飞。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是地球生态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森林警察提醒广大民众:当野生动物受到伤害或需要救助时请及时报警。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416/6424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