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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出台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措施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五部分22条措施,这些措施为积极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措施》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末,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5000家,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2000家,家庭农场达到15000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500家。严格执行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粮油生产型土地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设施蔬菜50亩以上、露地蔬菜100亩以上及其他条件。

在规范引领,提高发展质量方面,主要包括依法登记注册、规范运行机制、推进示范主体创建、开展示范县创建、持续推进“问题社”清理、规范服务行为等六条具体措施。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规范管理运营。引导家庭农场之间、农户之间加强联合,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农民合作社。

在融合发展,壮大自身实力方面,主要包括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扩大联合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措施。在生产托管服务方面,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拓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小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姆式”全程托管和“菜单式”单环节或多环节托管服务,以服务规模化推进生产规模化,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由土地流转模式向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结合模式转变,提高规模化效益。

在政策支持,增强发展动能放方面,落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推动政府、银行、担保“三位一体”的新型农业信贷担保模式有效运转。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714/656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