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天中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意见(试行)》答记者问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意见(试行)》答记者问
推动监督落地 助力乡村振兴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意见(试行)》答记者问
2021年6月1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组织、巡察、财政、民政、审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日前,就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如何做好牵头工作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记者采访了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
答: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去年12月份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顶层设计。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着力大抓基层、夯实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2021年1月,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落地,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
今年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大力推进清廉中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积极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推进清风中原建设”。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认真落实清风中原建设部署要求,聚焦基层‘小微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等,为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市是农业大市,省委、省政府将驻马店市定位为打造国际农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任务,十分繁重。如何加强政治监督,以党的工作中心为中心,以党的工作大局为大局,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切入点,为乡村振兴营造浓厚清廉氛围、擦亮清廉名片、提供坚强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提出在全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问:请您谈谈《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答: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三农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指示批示、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强化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具体举措;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的有力支撑。通过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行为监督制约,做深做实做细基层监督,织密扎牢基层“小微权力”制度笼子,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清正干部、清廉政府、清明政治就在身边、就在眼前,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问:请您谈谈《意见》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年,全面推开年。主要任务是做好“六项工作”,即强化村(居)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账本规范“三资”管理,建好廉政阵地弘扬新风正气,建成监督平台提高治理效能,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执纪问责。第二阶段为2022年,规范建设年。主要任务是不断提升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三务”公开、“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督、“三不”一体推进等制度机制规范化水平,形成清廉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释放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第三阶段为2023年,巩固提升年。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村级决策的民主化、“三务”公开的规范化、基层监督的日常化、廉政教育的常态化和“三资”管理的制度化,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问:请您谈谈2021年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答:2021年主要任务是按照做好“六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制度机制,织密扎牢“小微权力”制度笼子。一是强化村(居)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提倡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由县区财政统一列支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列席村(社区)“两委”相关会议,对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情况、财产管理、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应当监督的事项进行审核。二是完善决策机制发扬村级民主。2021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公职人员用权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划出纪法红线和底线。在农村社区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城市社区推广“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务,严格按照工作法规定步骤进行,明确专人全程记录,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跟进监督“两公开”决策事项的决议过程、决议内容、实施结果公开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都受到监督。三是打造阳光账本规范“三资”管理。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村级“三资”专项清理,全面摸清“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由乡镇(街道)财政和“三资”监管部门指导村(社区)文书统一制作阳光账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大力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完善村财乡管制度,加强合同交易合法化、规范化管理,规范村级集体资管资源处置程序。四是建好廉政阵地弘扬新风正气。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廉政文化一条街、乡镇(街道)建设廉政教育一面墙(一条街)、村(社区)建设廉政教育宣传专栏(一面墙),推进基层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狠刹天价彩礼,积极推动新乡贤文化建设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治理有机融合。五是建成监督平台提高治理效能。加强民生扶贫(乡村振兴)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实现资金流转、权力运行全程记录、追溯和预警。及时将民生扶贫(乡村振兴)政策、资金……等内容,录入监督系统。将公职人员、村(社区)组干部、车辆房产、工商注册、户籍等基础信息录入监督系统后台,与公开信息进行对比碰撞,及时发现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建立群众反映举报和比对问题快速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六是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执纪问责。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加大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任职交流力度。分批次抽调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上挂锻炼。县区纪委监委采取“监督检查室+若干派驻机构+若干乡镇纪委”方式,建立监督执纪协作区。选取群众反映强烈、行政审批和项目资金管理权比较集中、落实上级巡察整改不力、县级巡察不深不透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由市、县区委巡察办统筹,采取异地交叉方式进行巡察监督。县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的考核评估,对监督执纪工作长期存在“零查处”“零问责”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时予以调整;对表现突出、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优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印发了《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推进清廉乡村任务分工》,将2021年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任务分为12项具体工作、41条具体要求,明确三落实措施、具体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见底见效。一是强化站位提升,压实工作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高位推动,狠抓落实。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各县区纪委监委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责任到人,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扛牢主体责任,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强化督导指导,做实日常监督。采取集中督导与随机抽查、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专项检查与交叉监督等方式靠前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实时掌握清廉乡村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校准偏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强化协调联动,统筹一体推进。建立由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牵头,室、组、地协调联动,组织、巡察、财政、民政、审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参与的全市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将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与监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四是强化总结提升,巩固治理效能。坚持边探索、边总结,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清廉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示范引导,2021年12月底前,将在全市选树20个清廉乡村建设示范乡镇(街道)、50个示范村(社区)进行表彰。在清风驻马店和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围绕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经验做法、典型事例、生动实践等内容,认真讲好清廉乡村建设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闫继华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721/657448.shtml